欢迎访问本平台:2026年10月14日 星期三
首页 平台简介 新闻动态 服务大厅 资源网络 空中大讲堂 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

商业秘密保护“五不准”

发布时间:2025-06-10 文章来源:本站 浏览量:596

(一)未经批准,严禁擅自带领外部人员进入本公司参观、学习、考察;

(二)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复印、复制、拍摄、摄像、微信、扫描、刻录、镜像、 截屏、抄摘、转借、传阅、电子邮件发送公司商业秘密, 不得通过本项方式使用、或允许第三人使用公司商业秘密;

(三)未经批准,不得在脱密期内或竞业限制 期内擅自使用、或允许第三人使用公司商业秘密;

(四)未经商业秘密保护部门批准,严禁擅自进入“保密区”;

(五)严防在业务活动、发表文章、对外合作中、公开活动中泄露公司商业秘密。


0.598661s